各院系:
根据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司函〔2026〕7号)要求,我校2026年度本科专业设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工作内容
(一)新增本科专业、第二学士学位专业、调整专业名称、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、撤销专业等
各院系如有拟于今年申报新增本科专业、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、调整专业名称、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、撤销专业等情况的,请于7月31日(星期五)前直接联系教务处。
2025年已预申报和已申报但未获批的专业,可直接正式申报;已预申报相近专业、需调整正式申报专业的,以及未预申报但属于急需专业的,请于8月3日(星期一)前提交说明材料,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再申报。
申报新增专业须充分开展行业产业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,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;拟撤销专业,要对近年来招生情况、就业质量、专业竞争力等专业发展现状进行充分论证,提出教师转型发展和在读学生培养保障方案,并形成论证报告。有关申报材料须经院系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。
(二)专业预申报
计划于2027年申请增设的专业,今年务必按要求进行预申报。各院系拟于2027年申请增设的专业,填写预申报表(附件1),并经院系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,于8月14日(星期五)前将附件1(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版)发送至联系人邮箱。
(三)核对完善专业设置基本情况
各院系统筹安排各专业核对完善专业设置情况信息表(详见教务处发送至各院系的附件2),核对表中各专业负责人信息、补充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情况及停招专业信息等,并于9月4日(星期五)前将更新完善后的附件2发送至联系人邮箱。
二、联系人
北京校部:石龙方迪,30103158@ncepu.edu.cn,61773011
保定校区:李忻,L@ncepu.edu.cn,7525361
附件:1.本科专业预申报表
2.专业设置情况信息表
教务处
2026年7月29日